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。
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知于2013年1月12日以傳真形式向全體董事發(fā)出,會議于2013年1月18日以通訊方式召開。會議應出席董事11人,實際出席董事11人,會議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會議決議合法有效。與會董事審議并通過了以下決議:
一、與會董事以同意11票,反對0票,棄權0票,一致通過了《關于公司向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1億元短期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的議案》;
為解決公司營運資金的需求,同意公司向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1億元短期流動資金貸款額度,期限1年,擔保方式為信用。本決議對授信額度內各項貸款融資申請均有效,具體單筆業(yè)務不再專門出具董事會決議。
二、與會董事以同意11票,反對0票,棄權0票,一致通過了《關于公司向中國農業(yè)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請3億元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》;
為解決公司營運資金的需求,同意公司向中國農業(yè)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請3億元綜合授信額度,期限1年,擔保方式為信用。本決議對授信額度內各項貸款融資申請均有效,具體單筆業(yè)務不再專門出具董事會決議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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